2021-06-04 08: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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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兩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者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也就是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最長為五年。雖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時間限制,但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名單是沒有時間限制的,高消費行為依舊處處受限,只要案件沒有履行完畢,老賴就別想逃避法律的制裁。
失信被執行人多久自動撤銷?
需要有七種情形可以撤銷:
第一個就是被執行人已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人民法院已經執行完畢。
第二個就是當事人已經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已經履行完畢的。
第三個是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后同意的。
第四個是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人民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第五個是因為審判監督或者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第六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第七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的。
以上七種情況,可以申請撤銷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這就是小編對“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5年”以及“失信被執行人多久自動撤銷”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